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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情况       
住宿情况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3916 | 更新时间:2009-10-30 | 文章录入:高昕 ]

  外地生可安排食宿,食宿费自理,可自带被褥,学校也可提供,费用自理;办理住宿手续后,学习期间一律不得退宿或外宿。学习完毕需要续延住宿费者,须提前15天办理续交住宿手续,到期还留宿者,该住宿位将不再保留,并按每天12元补交住宿费。

(1) 校园内宿舍:
  我校能为外地学生解决住宿问题,宿舍公寓楼位于校园内,即安全又便于管理,每间宿舍内配有卫生间、洗涮间,宿舍内暖气集体供暖、每间配有制冷空调(制冷费自理),有专门的公寓管理人员,校园内24小时保安值勤,校园内有餐厅,现就住宿价格详细解释如下:
住宿费用:(A)上下铺(一次交一年住宿费者1500元/年(含空调费、取暖费),一次交半年住宿费者150元/月、连交三个月以上180元/月(每年6.15---9.15收取空调费20元/月),住宿不足半年满四个月者按6元/天,不足三个月按10元/天,不足一个月的12元/天);(B)非上下铺的席梦丝床(三人间)25元/天(含暖气及空调制冷费)。

(2)退宿问题: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宿者,学员要求搬出宿舍时,住不满按学制交的住宿费时,按实际住宿天数扣除住宿费,扣除费用按实际住宿天数参照以上两种标准。院内:住宿不足一年满半年的按5元/天;不足半年满四个月者按6元/天,超出三个月不足四个月的按8元/天,不足三个月按10元/天,不足一个月的12元/天)。

 

附件:

宿舍管理规定

  

    为保学员在宿舍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员在宿舍内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努力为学员创造一个文明、舒适、整洁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住宿管理规定

1、学员住宿时务必办理住宿手续,交纳200元的住宿押金,并承诺自觉遵守宿舍的各项管理规定,方能取得住宿资格,结业或因故离宿要及时办理退宿手续。

2、为了给学员提供方便,我们为学员准备了200元一套的生活用品,包括被子、褥子、床单、被罩、暖瓶、脸盆等,被子褥子等都是在棉纺织厂定做为全新棉花、棉布,学员可从家里带过来或到校后购买。

3、学员必须严格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入住,不得擅自占用和调换,宿舍内的床铺未经管理员同意,不能随意调动、拆除,不得擅自改动宿舍内原有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人身伤害。不听劝告行为严重者,将取消其住宿资格。

4、学员应自觉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如有个人损坏公共设施需全额赔偿或自己购买同种规格的产品替换已损坏的物品。

5、学员应自觉遵守《济南市治安管理条例》和《宿舍管理规定》,服从宿舍管理员和学校的管理和劝导。

二、安全管理规定

1、学员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并切断电器电源;妥善保管宿舍房间钥匙,不随意借给他人使用,不得私自拆改宿舍门锁。

2、为避免发生意外和造成损失,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和现金,也可将物品和现金寄存于学校办公室代为保管。

3、宿舍内严禁收藏管制刀具、匕首、枪支以及汽油、大量酒精等危险物品。

4、宿舍内严禁留宿非本校人员和已办理退宿手续的学员,如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宿舍请及时通知宿舍管理员处理。

5、严禁在宿舍楼(室)内,粗言秽语、酗酒、赌博、打逗、传看淫秽物品及传播反动、迷信思想等不文明行为;严禁经商、传销等活动。

以上规定请大家自觉认真遵守,如有违反所引起事故发生,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三、水电管理规定

1、违规用电是学生宿舍不安全的最大隐患,严禁私拉电线、私接空调和乱安插座,宿舍内只允许照明、各类充电器的使用。其他电器的使用均属违规使用,一经发现,管理员有权没收并代为保管,同时对于屡教不改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2、学员宿舍实行8小时休息制:即晚上11:00统一熄灯,早上7:00统一供电,为保证学员的休息质量,所使用的降温设备可正常运转,晚上可以不停电但必须熄灯,否则将停止该房间的供电使用。晚上熄灯后若有想学习的学员,请告知宿舍管理员,另安排学习地点,以免影响其他学员休息。

3、为了让学员有充足的休息睡眠时间,休息时间(中午12:00---1:30,晚上11:00熄灯后)严禁点蜡烛照明、乱开音响,严禁吹拉弹唱,任何时间都严禁喧哗打闹;晚上外出,22点30分之前务必返回宿舍寝室。

四、卫生管理规定

1、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搞好个人卫生,养成文明生活习惯。每天宿舍管理员会及时打扫各宿舍卫生,学员们也要每天自觉完成基本的清洁工作。

2、经常保持宿舍内外的清洁通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向宿舍楼外乱扔杂物,严禁在楼内向楼外乱泼乱倒,保持洗漱间和卫生间的公共卫生。

以上规定请住宿学员自觉遵守,如有屡次违规者将取消其住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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